有些東西,我們並不能確定什麼時候就會失去,但卻總是因它而煩惱;有些事情,屬於不一定會實現的夢想和追求,但卻一直對它傾心期盼;這些執著都是沒有必要的。不執著的人是隨緣的,我們應該先要盡量做到隨緣。
比如,我們珍藏的某件東西,一直倍加珍愛、寸步不離,可是突然有一天這件東西被小偷拿走了,這說明這件東西跟我們沒有太大的緣分,沒有必要對小偷產生嗔恨。
某件事情,如果我們已經盡量去努力了,但還是不能如我們所願,那也說明因緣沒有成熟,沒有必要怨天尤人。無論對待人、事、物,都是一樣的。
兩個人戀愛結婚,雖然有矛盾,可又分不開,那也就只能彼此接受,隨緣嘛。因為厭煩就放棄,或者因為離不開就死死抓住不放,這都是執著。如此地訓練自己對待生活中的人、事、物,對待一切得與失,就是放下執著最好的修行方法。
巴珠仁波切曾經說過:“有一匹馬就增長了對一匹馬的執著,有一頭牛就有了對一頭牛的執著”。我們擁有的東西越少,執著就越少,擁有的東西越多也就越容易執著。所以,我們要保持少欲知足。
-《修心七要》講記 - 太橋旦曾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