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5/2015

好個「學歷不等於能力」

「學歷不等於能力」,這話說得一點也不假。「很多高學歷的人就代表他們有能力嗎?」這質疑也講得非常實在,擁有高學歷者卻有不相稱的能力表現,經常會形成高度的反差,「高學歷」反而會讓「低能力」者面對社會更大的調侃。台灣當今政壇不就有個很顯著的例子擺在大家眼前,供大家借鏡。



示意圖。(美聯社資料照)

國民黨總統參選人最近因美國學歷的問題受到挑戰,首先,這起爭議的本身其實很簡單,因為按照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四十七條的明文規定:「選舉公報上所刊載的學歷,其為大學以上者,以經中央教育行政機關立案或認可之學校取得學位者為限。」當事人已經說明其所修習的是學分班,並不為教育部所認可,因此所謂「東北大學教育碩士」就不應該列在「學歷」欄內。至於候選人個人資料的登載是否不實,依公職選罷法第四十七條係「由候選人自行負責」,因此中選會並無法代為背書,這些都是很清楚的法律規定,沒什麼好逞口舌之辯與政治操作的。

其次,由這個事件所延伸,而且更值得這個社會共思的是:學歷與能力的討論。當事人強調,她去美國念書代表終身學習的精神,不是為了求升等考核,這個觀念當然非常正確,但事實上經常知易行難,如果其真正身體力行了「學歷不等於能力」,則一紙未獲教育部承認的證書,頂多只能列為「經歷」,何須一再登載為「學歷」,可見當事人自己也沒能走出學歷與能力的迷障。這種遭「揭發」的尷尬,其實反映了儒家文化圈籠罩下的東方現象,台灣正是深受過度文憑主義之害的國家之一。

學歷至上的集體性偏差,反映在職場,例如多數企業在新進人員時依學歷敘薪,政府部門在職等升遷時,學歷是重要參考值;反映在教育,例如教育部怎麼改也改不掉一定要考試的形式,更改不掉家長對明星高中的追求,於是由官方公然造假出所謂十二年國教「免試」升學;反映在技職,例如科技大學招收高中生,排擠了高職生名額,理由千不該萬不該竟然是「提升學生素質」,這些不都說明了社會普遍既存的價值觀,因此「學歷不等於能力」說起來容易,但恐怕沒幾個可以真做到,甚至包括說這話的人在內。

在西方國家,出身名校是榮耀,但由於社會文明強調實踐的哲學,因此不至於像台灣社會甚至演成了形式主義。在政治領域,數數美國的歷任總統,或者全球各重要國家的傑出領袖,有幾個是博士?英國首相曾經出過只有高中學歷者,如梅傑;在講究真本事的實業界更加如此,世界首富比爾蓋茲根本連大學也沒畢業,已逝的蘋果創辦人賈伯斯,能拿出來的正式證書只有高中文憑。

先進國家的選民知道學術界所訓練的博士,其實是鑽研於單一領域的「專士」,其與政治領袖最亟須的領導力,也就是統合各方的能力,從目標、過程到需求,其實全是兩碼子事,因此不會混為一談。換個角度說,如果沒把學歷誤為治國能力,就不會以為某某是哈佛博士,就要投他一票;等到大失所望時,又斥責哈佛是怎麼教的,怎麼會出這種博士?其實某某只有在法律相關學科的學習以及釣魚台主權爭議這單一議題的研究獲得哈佛認可,可沒保證他是個稱職的國家元首,他當選總統全拜台灣選民之賜,因此哈佛何罪之有呢?

這次的學歷事件發生,不少政治人物又提到另一個概念「終身學習」,但是逐一點名台上的這些從事政治工作者,恐怕絕大多數是離開學校拿到學歷後,就已經把學習這檔事幾乎完全拋諸腦後,有幾個是活到老學到老,不斷從周遭、工作、社會,或是重回學校為學習而學習的?我們希望「終身學習」一如「學歷不等於能力」,不要只是嘴巴講講、口惠實不至,而能成為真正台灣這個社會普遍的共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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