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9/2015

從台灣到希臘最近的一條路

郭明政、陳竹上

歐盟分析希臘債務危機的原因之一在於:很年輕就退休並拿到豐厚的退休金,根據二○一二年歐盟統計局的資料顯示,希臘人第一次領到退休金的平均年齡是五十七.八歲,低於瑞典的六十三.六歲、德國的六十一.一歲。在美國縱使合乎退休條件,也必須六十二歲起開始領月退俸,日本則為六十五歲。就此,台灣顯然遠勝希臘。另值得注意者乃是,為了因應壽命延長的發展,在德國的標準退休金目前已延至六十五歲四個月,在美國則已延至六十五歲六個月,且此二國家都還繼續朝向六十七歲推進。

先進國家之月退制度也多半會將再就業所得納入考量,依照美國二○一五年的規定:退休者年收入若超過美金一五七二○元,每超過兩元就會扣除一元的退休給付。在台灣,則是公職退休後規劃各種雙薪第二春的天堂。至於替代率過高、十八%等,也是世界奇蹟。

日前大法官公布第七三○號解釋,用以處理公職退休者再任公立學校教職員後,辦理第二次退休的年資計算問題,並認為以行政命令限制第二次退休的年資上限是違憲的。若以法治國的機械式推論而言,如此說法固然正確,但若站在社會國的立場,釋字四八五號才是台灣社會政策救亡圖存的明燈,它說:「鑒於國家資源有限,有關社會政策之立法,必須考量國家之經濟及財政狀況,依資源有效利用之原則,注意與一般國民間之平等關係,就福利資源為妥善之分配,並應斟酌受益人之財力、收入、家計負擔及須照顧之必要性妥為規定,不得僅以受益人之特定職位或身分作為區別對待之唯一依據;關於給付方式及額度之規定,亦應力求與受益人之基本生活需求相當,不得超過達成目的所需必要限度而給予明顯過度之照顧。」

有報導指出台灣每年繳的綜所稅,有六成拿去支付軍公教退休金。事實上退撫支出很難得到統計,在中央有軍公教,在地方還有公教,另中央地方都有十八%。不論如何,必須思考的是:台灣軍公教人員的退休年齡遠較勞保及國民年金之退休年齡為低,其所得替代率則又遠遠超過勞工及其他國民,因而出現獨厚軍公教人員的極大差異。釋字四八五號這一百多個字說得好,但誰來落實?主政者、既得利益者、社會大眾、下一代?我們無疑正步向希臘的後塵,當國庫潰堤,如同維蘇威火山淹沒龐貝城的時候,那些出國旅遊基金與存摺裡的數字,又有何意義?

(作者為政治大學法律系教授、高雄師範大學通識中心副教授)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