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上海某區的婦聯在今年初對本區新婚夫婦進行了一次調查,結果發現有200對小夫妻寫下了《贍養父母協議書》。中國自1978年起實施獨生子女政策後,每家都把孩子當成了寶貝。這些第一代獨生子女婚前簽訂的這份贍養雙方父母的協議,被譽為新時代的良風美俗。中國媒體報導說“傳統道德回歸,老少齊歡顏”。
1994年初新加坡總理李顯龍在制訂旨在處罰不贍養父母者的《父母贍養法》時發表了國民演講,他說:“子女沒有家教,破壞了家庭的價值。”美國的很多州也制訂了子女必須贍養父母的法律。有34個州對贍養父母者提供減稅或支付補貼等的優惠。
韓國的每個村子都曾有過“鄉約”,其第一條第一款就是“孝”,內容為“美食佳餚要最先呈給父母。無論對錯要遵從父母之命”。如果是“兩班”(朝鮮王朝時期的貴族階層)不孝,要在脖子上掛著寫有罪狀的木牌站在街口或自宅前。如果是平民的話,要鞭打40下。
據韓國統計廳發表的《2008年社會調查》顯示,40.7%的人認為“父母應由子女等家人贍養”,比2年前的63.4%大幅下滑。43.6%的人認為“應由家人、政府、社會共同照顧老人”,比2年前的26.4%大幅增加。58.6%的人認為“應由子女共同贍養”,這遠遠超過了回答“長子撫養”的17.3%.此外,也有11.9%的人認為“父母應自己負責”。
最近,結婚的子女另立家庭後,由未婚的老小照顧父母的情況增多了。此外,不與任何子女一同生活的老人占61.8%.據悉,韓國65歲以上老人超過500萬,占總人口的10.3%,但老人的福利預算僅為2.619萬億韓元,不過是總預算的1.2%.與美國的20%、日本的14%相比少得可憐。在這種情況下,父母們的悲哀更深了。政府和社會應根據人口結構和人們“孝”思想的變化,從政策上保障對老齡人口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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