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佳和
近來許多環評事件,像中科四期或美麗灣,如再擴大想到樂生院或蘇花高,許多社會力量之動員與投入,經常指向一項價值衝突:經濟成長,環境文化,何者優先?問題或許應該是:經濟成長什麼?
這是個充斥經濟語言的國度,連去參加宮廟完醮周年,馬總統都要預估明年經濟成長率會比今年好,「越濃厚的宗教氣氛,對經濟成長越有幫助」。連寒冷的元旦升旗,看著熱氣球,他閣下也要「對台灣經濟前景懷抱樂觀的期待,相信台灣的幸福指數與經濟成長一定會像熱氣球一路高飛」。
經濟學一般以實質國內生產毛額(GDP)變動率來表示經濟成長速度,也就是經濟成長率,這是經濟學ABC。但是,它只是無感的數字遊戲嗎?環境、文化、勞工、就業、教育等,只是對立的成本端嗎?
連遇刺身亡之前美國司法部長羅伯甘迺迪都了然於心:不論空氣污染或香菸廣告,連急著道路救援的車輛,都可算入GDP。大門安全鎖,或將開鎖行竊的罪犯繩之以法,都能列進GDP。森林破壞、湖泊乾枯,殺人用的燒夷彈或核子彈,這些都叫GDP。GDP說:家人健康不重要,教育品質不相干,生活舒適無關緊要,工廠是否人性,街道是否安全,都無助GDP。詩作之美,婚姻的維繫,公共思辨之智慧,政治人物的合作,都對GDP沒有貢獻。羅伯甘迺迪的結論:萬物都可算入國民生產毛額,除了那些讓人民生存變得更有意義的事情。
連GDP發明者,一九七一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顧志耐(Simon Kuznets)亦多次警告:國家幸福,無法從其所得算出,吾人必須區別成長的量與質、成本與效益、短期與長期的觀點,要追求成長,就該說清楚,為了什麼目的、究竟要成長什麼。台灣就算口口聲聲,也拜託學學真正讓人民有感、社會得以永續發展的經濟成長吧。
(作者為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助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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