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啟文
近日,教授以不實開銷報列研究經費,遭檢調單位依貪污罪嫌起訴的事件鬧得沸沸揚揚,成為社會矚目焦點。
追根究柢來探討,此案件其實是制度殺人。因為為數眾多的知名大學教授均有涉案嫌疑,除了歸因於個人貪念之外,制度必有其漏洞,才會引起學者們的貪念。對大學研究經費的核銷是否確實嚴格把關?屬執行層面的技術問題姑且不談,就政府整體經費預算的編列及核銷來說,事實上,一直存在著嚴重的弊端。首先,政府預算制度的第一個問題就是不管情勢如何,而演變為「先把錢花光」,因為把錢花光才不會影響下年度的預算額度。第二個常見的情形就是申請預算者擔心錢不夠用,往往灌水把預算編得高一點,但預算沒花完又無法交差!在預算愈編愈高,錢不花光又有預算執行不力的壓力下,如此惡性循環,政府單位常見的情形就是到了預算年度終結前,到處「舖橋造路」,把預算消化完交差了事的戲碼年年上演。象牙塔裡的教授們沒有路好舖,也沒有橋好造,只好把錢拿去買名牌包、買3C產品。如此看來,教授被依貪污罪嫌起訴,除了貪,還真是「著了政府制度害人的道兒」。
要導正教授浮報經費或政府整體預算編列報銷的弊端,除了主計單位嚴格把關做好預算編列,審計單位也要確實落實經費核銷審查。除此之外,更重要的是,政府應儘速針對弊端改善整體預算制度。例如,鼓勵把結餘的經費繳回,教育或行政單位如能以較少的經費達到相同績效者,給予實質或名分上的獎勵;預算編列宜採彈性方式,以達成依目標之實際經費支出為度撥發,並配合嚴格查緝浮濫浪費經費者,尤其是使用項目和申報內容是否吻合的查核,如此或許能導正國家資源浪費的亂象。
(作者從事金融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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