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0/2013

行政怠惰與落後顢頇

悠活案說明了台灣很多的問題。開發商違法偷渡固然惡劣,政府怠惰卸責也須遭到批評和監院的彈劾。整個案件彰顯幾十年來台灣政府的落後顢頇。

我們提醒過政府無數次,不能讓違章建築先蓋,等人家花了錢蓋好才去拆,形同設陷阱讓百姓跳。進步國家的做法是警察巡邏時看見有人加蓋建物,立即前往察看,若無興建執照,當場禁止動工並開罰。這叫「預防性執法」。

台灣政府官員或警員看見有人興建違建,彷彿眼瞎沒看到。民眾看官方沒反應,以為合法沒事,就大膽加工,等被人告發,政府又派人來拆,怎不引發民怨?對尋常百姓來說,他們做的事只要警察沒禁止,就是合法。這是為什麼政府強拆違建會引起巨大民憤的原因。

政府內戰各行其是

涉及悠活案的內政部和環保署意見不合,兩單位各吹各的調,民無所措手足,不知該聽誰的。難道不能在院會中先喬好意見,統一口徑嗎?這樣部會內戰,難不難看啊?

環保概念優於經濟發展是現代國家必走的路,但兩者並非不能妥協,需要兩位首長放下意氣,協商出中間路線,讓這案子早點落幕。歹戲拖棚浪費時間、資源和損傷政府權威,也等於漠視民眾的存在。

為避免出現第二個悠活案,內政部長李鴻源下令清查國家公園內的飯店是否符合《環評法》,並對違建多年的業者宣稱:「不可能讓這些業者就地合法。」這需要很大的魄力去擺脫人情關說的壓力。希望李部長務必挺住。

此外,我們希望也清查國家公園內的宮廟寺殿,拆除青山綠水間的醜陋宮廟。有次調查發現,陽明山國家公園內有104家寺廟,其中98座是違建。有人敢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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