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院認定涉貪的林益世不構成貪污罪,輕判縱放,舉國譁然,街頭巷尾議論不斷,幹聲不絕,還有人發起「台北地院,我呸!」的連署活動,抒發強烈的不滿。這些抗議的作為都代表人民沉痛的心聲,但大家可能沒想到,這三位法官「燃燒司法,照亮政治」,是多麼的「用心良苦」。
馬英九主政後,「嚴辦綠輕辦藍」,對於扁家一族,還有扁政治上的夥伴,寧可錯殺一百,不能輕放一人,全力追殺到底。司法界有很多人看不慣,但人在屋簷下,不得不低頭,只好用其他方式來表達。
法官輕判林益世,當然是追隨馬政府的腳步,延續「雷聲大雨點小」的司法丑劇。馬總統「清廉掛在嘴邊,改革放在舌尖」,開口廉政,閉口肅貪。但從「國民黨產三中交易案」,到「夢想家」、「新生高」等弊案,到底辦了哪一位大官?哪一件不是虎頭蛇尾?林益世案收押起訴到交保,沸沸揚揚,「嚴重傷害本黨形象」,審理終結輕判了事,告個段落,有何不可!
這個判決還有個奧妙,搞政治的台灣人都知道,「法院是誰開的」,但國民黨卻不承認。輕判林益世可以讓國民黨脫身,因為黨國後裔會說,如果國民黨能操縱司法,一定會重判林益世,法官這樣判,顯見法院不是國民黨開的。
看待三法官輕縱林益世,必須花點政治腦筋,不能光就法理而論,否則將會在黨國的戰場上打仗,誰都打不贏黨國的司法部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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