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教授協會
結合學術界致力實踐台灣獨立建國之專業人士,以促進政治民主 、學術自由 、社會正義 、經濟公平 、文化提升 、環境保護 、世界和平為宗旨。
1945年8月15日日本天皇頒佈終戰詔書。9月2日,日本政府向盟軍投降,盟軍統帥以《一般命令第一號》指令「在中國(滿洲除外)、台灣及北緯十六度以北之法屬印度支那境內的日軍高階司令官及所有陸、海、空軍及輔助部隊應向蔣介石元帥投降」;9月9日,中國戰區何應欽總司令「代表中美英蘇並為對日本作戰之其他聯合國之利益」接受日本「中國派遣軍總司令」岡村寧次投降;直到10月25日聯合國成立後,日本「台灣總督兼第十方面軍司令官」安藤利吉才向「台灣警備總司令兼台灣行政長官」陳儀投降。
終戰後聯合國一系列委託軍事受降的法令與事實,清楚標示蔣介石元帥指派行政長官公署對台灣展開的是代表同盟國利益、暫時性、行政性的軍事統治。依據戰時國際法,佔領當局無權也不得改變佔領區台灣、澎湖的地位與主權。其治理義務是嚴禁掠奪與報復、維持佔領區民生與秩序,並應依據〈波茨坦協定〉與〈波茨坦公告〉重建佔領區進行為民主、自由、人權等符合普世價值與愛好和平之國度。顯然,蔣介石當局完全沒做到。
台灣自荷蘭聯合東印度公司透過1629年與原住民簽署《麻豆協定》,才開始大規模引進漢人墾殖。嗣後經東寧王國、大清帝國、日本帝國、中華民國政府等外來統治,讓台灣文化蘊藏原住民、蘭、日、漢、美等多元的內涵。但在島內,1945年佔領當局卻凌駕盟國的授權,將其受託之軍事統治宣稱為「中國光復台灣」。蔣介石元帥與中國國民黨當局以一己之私,透過歷史教育洗腦,讓台灣住民捲入「國共內戰」中,至今70年台灣人民猶不得脫身。
我們於此聲明:
一、台灣人有追求與維護自由、民主、人權的天賦權利,將致力使台灣成為公平正義的社會、有尊嚴的民主文明國家。
二、台灣人愛好和平,積極致力於台海、東亞與世界之和平與福祉;也願意遵行國際條約、慣例與普世價值,並與國際社會攜手實踐和平。
三、 台灣人深深體會外來政權更迭統治,必然造成台灣與區域和平的不穩定。今日台灣已具備完整自主國度的各項條件,聯合國應正視台灣人民長期追求平等身分參與國際社會的意願。
台灣教授協會2015.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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