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恆立
1997年,因為劉邦友、彭婉如、白曉燕三大命案的陸續發生,治安敗壞使社會大眾對執政黨有所失望與不滿,使得民進黨取得十二席,得票率約43%,地方縣市長席次首度過半。去年底也是因為「馬英九中央執政無能」明顯地與地方脫節。再加上「核四、洪仲丘案、太陽花學運」重演「王子復仇記」成功的取得地方執政權。
但是這樣的選舉結果有改變地方政治的生態嗎?國民黨長期利用中央的「權與錢」操控地方派系,採取的牽制政策(如雙派系主義下的輪流提名原則),民進黨有樣學樣利用「行政資源」得以結合不滿或失利的地方派系,招降納叛,雖然擴大民進黨在地方的政治基礎。 但是也帶來「民進黨」的轉變(量變帶來質變)。造成地方型的政治人物只重私利,沒有「政治理想與道德」。只要市長施以小利,就「忘記」議員的天職,「府會一家」任憑市府團隊「為所欲為」。
12月25日,隨著市長就職,象徵「監督」地方政府的市議員也就任,眾所矚目的「議長、副議長」選舉結果出爐,又跌破大家眼鏡,原本挾著地方選舉大勝的民進黨,可以在議長選舉取得優勢,尤其是「台南市、新北市」結果22縣市中國民黨拿下15席,民進黨3席,無黨籍4席。選舉前因為「耳聞」黨籍市議員會有「跑票」情況,所以民進黨祭出黨紀、亮票,來約束黨員,結果事實証明「魔戒」的力量勝於一切。
此次台南市的議長選舉更是「震驚全台」,做為南台灣的民主勝地卻是出現「民進黨『跑票』支持李全教,而李更涉及「買票賄選」可說是台灣地方自治史上第1個被涉及賄選與當選無效訴訟的當選人,賴清德市長第一時間「選擇與台南市民站在一起,不計毀譽,未來司法未釐清前,不會進入議會,市府官員也不會,未來會直接面對市民監督。」
我們知道台灣實施地方自治以來,由於早年的威權體制,國民黨利用中央的「權與錢」使得地方政治文化充滿了派系利益。地方自治項目諸如:路權、學校人事、信用合作社、農漁會....都是分配的工具。地方的政治力量依家庭、財富及年齡決定,國民黨只要抓到頭頭便可以掌握全局。但是隨著社會的變遷和教育普及,都市化的程度,但是地方派系和黑金勢力,雖然在大型選舉中失利,但是卻仍牢牢的抓著地方,此次地方選舉候選人的優勢首重地方人脈,充其量只是樁腳型,看不到任何對地方社區的願景。
我們支持賴市長向台灣要「向上提升」,絕不容許「魔戒」的誘惑。台南市政府雖然會違反《地制法》第48條規定,「地方首長有向議會提出施政報告的義務,並應接受質詢」,如果改以「開放政府」的方式,直接對市民負責,提供更多的公民參與,充分發揮「地方自治的精神。這種狀況對於台灣深化民主」也會帶來陽光的力量。
1997年,因為劉邦友、彭婉如、白曉燕三大命案的陸續發生,治安敗壞使社會大眾對執政黨有所失望與不滿,使得民進黨取得十二席,得票率約43%,地方縣市長席次首度過半。去年底也是因為「馬英九中央執政無能」明顯地與地方脫節。再加上「核四、洪仲丘案、太陽花學運」重演「王子復仇記」成功的取得地方執政權。
但是這樣的選舉結果有改變地方政治的生態嗎?國民黨長期利用中央的「權與錢」操控地方派系,採取的牽制政策(如雙派系主義下的輪流提名原則),民進黨有樣學樣利用「行政資源」得以結合不滿或失利的地方派系,招降納叛,雖然擴大民進黨在地方的政治基礎。 但是也帶來「民進黨」的轉變(量變帶來質變)。造成地方型的政治人物只重私利,沒有「政治理想與道德」。只要市長施以小利,就「忘記」議員的天職,「府會一家」任憑市府團隊「為所欲為」。
12月25日,隨著市長就職,象徵「監督」地方政府的市議員也就任,眾所矚目的「議長、副議長」選舉結果出爐,又跌破大家眼鏡,原本挾著地方選舉大勝的民進黨,可以在議長選舉取得優勢,尤其是「台南市、新北市」結果22縣市中國民黨拿下15席,民進黨3席,無黨籍4席。選舉前因為「耳聞」黨籍市議員會有「跑票」情況,所以民進黨祭出黨紀、亮票,來約束黨員,結果事實証明「魔戒」的力量勝於一切。
此次台南市的議長選舉更是「震驚全台」,做為南台灣的民主勝地卻是出現「民進黨『跑票』支持李全教,而李更涉及「買票賄選」可說是台灣地方自治史上第1個被涉及賄選與當選無效訴訟的當選人,賴清德市長第一時間「選擇與台南市民站在一起,不計毀譽,未來司法未釐清前,不會進入議會,市府官員也不會,未來會直接面對市民監督。」
我們知道台灣實施地方自治以來,由於早年的威權體制,國民黨利用中央的「權與錢」使得地方政治文化充滿了派系利益。地方自治項目諸如:路權、學校人事、信用合作社、農漁會....都是分配的工具。地方的政治力量依家庭、財富及年齡決定,國民黨只要抓到頭頭便可以掌握全局。但是隨著社會的變遷和教育普及,都市化的程度,但是地方派系和黑金勢力,雖然在大型選舉中失利,但是卻仍牢牢的抓著地方,此次地方選舉候選人的優勢首重地方人脈,充其量只是樁腳型,看不到任何對地方社區的願景。
我們支持賴市長向台灣要「向上提升」,絕不容許「魔戒」的誘惑。台南市政府雖然會違反《地制法》第48條規定,「地方首長有向議會提出施政報告的義務,並應接受質詢」,如果改以「開放政府」的方式,直接對市民負責,提供更多的公民參與,充分發揮「地方自治的精神。這種狀況對於台灣深化民主」也會帶來陽光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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