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1/2015

多年來我以平民身分,不斷批判你們這些有權有勢者,不但花了不少私人積蓄,連牢也坐了,這些,是我為了自身利益而起心動念做的事嗎?

馮光遠/作家

這幾天,「特殊性關係」一詞正夯,因為金溥聰發聲明批我罵徐弘庭,我想,是給金溥聰寫一封聲明的時候了。

其實,在七月「計程車事件」之後,金溥聰已經透過「中央社」傳了訊息給我。七月三十日的中央社報導如下:

「(中央社記者黃名璽台北三十日電)前國家安全會議秘書長金溥聰今天說,時代力量立委參選人馮光遠為選舉造勢,不斷誣衊他人,『本人絕對不會讓步』,一定會堅持下去,採取法律行動。」

中央社的董事長是陳國祥、社長為樊祥麟、總編輯張慧英,另外,董監事當中,有不少是馬金集團的「自己人」。二○○八年馬金體制運作之後,這批人從公共電視開始,一路吃香喝辣,有好康的地方,總看得到其中幾位帥哥的身影。

偷偷當起資政

我想說的是,七月,這個姓金的也不過如你我,乃一介平民,當時我想,中央社做為國家通訊單位,金溥聰也沒有臉書之類的社交媒體為自己發聲,難道中央社高層也跟金溥聰有著特殊性關係,才能精準掌握他的心情。然後,九月初的《壹週刊》爆料,我才恍然大悟,原來,金溥聰在六月已經偷偷地當起「總統府資政」,中央社服務總統府資政這種權貴,自是當然。

不過疑問又起,接資政這種大事,中央社幹嘛不敢報導,難道「總統府資政」是個骯髒的位子?不如他前兩個工作。馬英九對身邊這個頭號男寵向來有求必應,他想當中華民國駐美代表,就讓他去當,玩夠了(或者該在美國辦的事情辦完了?與軍購有關嗎?)想辭就辭。回台灣想當國安會秘書長,馬英九說,「愛卿,這哪是問題」,然後,玩夠了(或者該在國安會辦的事情辦完了?與軍購有關嗎?)又以「身體健康」為由,甩掉這個工作。

「身體健康」不是辭公職的理由嗎?然後我們見他趴趴走,又是日本又是美國,現在,大概因為沒做過「總統府資政」,想玩玩看,於是馬英九又「微笑不語」(新聞中的用語)地給了他國家名器中另一個大位。國家最重要的一些職位,金溥聰想要就要,想扔就扔,像是私人餽贈一樣。他與馬英九以權謀私、以私害公,聯手破壞台灣民主,羞辱文官制度中兢兢業業工作的公務員,其動機、手段之陰狠下流,莫此為甚。

金溥聰,在排山倒海地對你的批判聲中,你總是義正辭嚴地說什麼「自我要求嚴格,謹守分際從不逾矩,願意公開接受嚴格檢驗」,那麼,光是這幾件事,講清楚說明白吧。我真的很想聽你說,「我金溥聰絕不是靠特殊性關係撈到這麼多好康的,我是靠我的……靠我的……三寸不爛之舌吧!」

這些年來,金溥聰以訴訟為策略,對那些批評他的人動輒提告,雖然各級審判的結果,幾十宗他只贏過一宗,但是這種藉著金錢(我想金溥聰你大概已經花掉千萬以上的律師費了吧?誰買的單呢,我也好奇)凌遲言論自由,對台灣民主的戕害,是最令我們痛心的。

金溥聰喜歡說,他願意「接受嚴格檢驗,但是絕不接受造謠毀誹謗或人身攻擊」,台灣的民主之路走得多麼艱辛,其間為此付出重大代價的前輩成千上萬,今天,竟然有藉著特殊性關係掌大權者,說出這種白痴論調,喂,姓金的,台灣的言論自由,其批評的方式、力道,是由你來決定的嗎?什麼能講,什麼不能,要講得多有禮貌,要講得多誠懇感人,你要訂一個標準嗎?你如此秀下限,不害臊嗎?

顯然,金溥聰看了這麼多判決書,還是不知道「大法官釋字第 五○九號」的精神,還是對吳庚大法官在協同意見書中所說「對於可受公評之事項,尤其對政府之施政措施,縱然以不留餘地或尖酸刻薄之語言文字予以批評,亦應認為仍受憲法之保障。」懵懂無知。可是,相信任何對台灣民主價值有所堅持者,看過這段台灣言論自由重要的書寫,都會動容不已。

金溥聰指控我「選舉造勢」,姓金的,馬金體制運作後,七年下來,我官司十餘件,當初批判你們這些民主敗類,是為了選舉嗎?是為了造勢嗎?多年來我以平民身分,不斷批判你們這些有權有勢者,不但花了不少私人積蓄,連牢也坐了,這些,是我為了自身利益而起心動念做的事嗎?

九月二十一日我等你

最後,兩件事。一,我九月二十一日(就是今天)上午與金溥聰的官司進入辯論階段,九點三十分於高等法院民事法庭第十七法庭(貴陽街一段二三三號),姓金的,我等你;二,日後,任何公眾人物,如果想要發佈新聞,給中央社即可,他們會比照金溥聰方式辦理,中央社高官們,聽到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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