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0/2015

「忘掉牆上的時鐘——提高做事效率,並不表示做時間的主人。找到心中的羅盤——探索真心所願,創造均衡圓滿的人生。」

關注自我成長議題的大師史蒂芬‧柯維(Stephen R. Covey)在《與時間有約》(First Things First Time)一書,曾有以上這麼一段話。

他主張,我們可以採取行動,卻無法決定後果,因為,控制權操之於自然原則。因此,柯維以自然原則為核心,說明如果深究時間管理的內在時,有意義的生命其實與速度或效率沒有關係,重要的是,我們做了哪些事情,我們為什麼做這些事情,而不是完工的速度。

在時間的管理矩陣上,可以採用「緊急」「重要」做為兩軸的指標。在日常工作中,我們往往被「重要且緊急」與「緊急卻不重要」的事情困住,最後,位於第二象限「重要但不緊急」的事情(例如親情、健康),通常需要我們花費長時間經營,卻最容易被我們忽略。

柯維主張,每個人都應該做好「第二象限時間管理」,也就是做好「重要但不緊急」的管理,提升這些事項的重要性,例如,如果能以每星期30分鐘做好這個象限的步驟擬定,就能讓我們脫離時鐘指針的擺布,找到生命的羅盤。

從使命出發,落實到每周行動計畫

不過,究竟應該怎麼做?柯維提出一個時間管理金字塔,教你用一輩子的角度,安排每一周的行動計畫:



步驟1. 你的使命是什麼?

柯維主張,「使命」是時間管理的基礎,這不僅是一星期的生活,同時也反映了我們對於人生的態度與整個人生的看法。

對於想探索時間管理深層意義的人,不妨思索自己最在意的是什麼?人生意義何在?不同於速成的時間管理技巧,而是從使命探討生命的本質。

柯維建議我們不妨自問:
1. 生命中,最重要的事情是什麼?
2. 人生的意義何在?
3. 我希望成為什麼或是完成什麼?

如果不太習慣思考這樣的問題,你也可以換個方式這麼問:
● 我覺得人生中最重要的3件事情是什麼?
● 我的長期目標是什麼?
● 我覺得人生中最重要的人際關係是什麼?
● 在我的一生中最希望自己有什麼貢獻?
● 我最希望得到的感受是什麼?
● 假使我只剩下6個月的生命,這一星期我要做些什麼事情?
步驟2. 你扮演了哪些角色?

你可能是妻子的先生、女兒的爸爸、母親的兒子、公司的高階經理人、學校的家長會長、扶輪社的社友、慈善團體的義工,認清自己有這麼多個角色定義,將有助於對人生的圓滿有更多的整體觀,知道時間管理有助於角色的動態平衡。

每個人最好幫助建構一個能扮演好不同角色的基礎,柯維稱其為「利器」,包括了生理(例如運動)、社會情感(例如親情)、心智(例如閱讀)、心靈(例如打坐)4個層面,這並非立刻能立竿見影,而是我們必須投資心力、時間去建構打造。
步驟3. 設定每周目標

每周為自己設定一至兩個最重要的目標,並接著思考:

1.如果我在下星期完成這些目標,會有什麼結果?
2.我對自己的生活會有什麼不同的感受?
3.如果我只完成了部分目標,會有什麼結果?
4.這會對我的人生產生積極的影響嗎?
5.如果我持續每星期都這麼做的話,會有什麼結果嗎?
6.我會比現在過得更好嗎?
步驟4:擬訂行動計畫

如果你總是很努力,但做的都不是最重要的事情,那做再多也沒有意義,以柯維的角度來說,生命中最重要的事情才是當務之急。因此,做周計畫時你應該這樣想:

1.做完計畫之後,我對這樣的一周生活有何感受嗎?
2.如果我每星期都計畫好每一種角色的「重要但不緊急」的目標,而且確實執行,對生活會發生什麼影響?
步驟5:每天校準目標,實踐計畫內容

柯維提到,你應該要以自信泰然的心態,將使命落實在每個行動之中。每天一開始先做以下3件事情,有助於你不要偏離使命:
1.省思一天的生活:在一日之初花點時間檢討行程,審視生命的內在羅盤,看清楚方向並調整心態,因應不可預期的挑戰。
2.安排事情的先後順序:確認自己要做的事情究竟是「重要但不緊急」、還是「重要且緊急」,這樣才能確保避免被「不重要卻緊急」的事情,用障眼法矇騙。
3.擬定一日計畫表:左欄排出必須在特定時間內完成才有價值的活動,右欄列出一日之中可做的第一、二象限的事情。

即使一天當中發生了許多迫使自己必須重新規畫計畫的狀況時,善用第二象限(重要但不緊急)時間管理法,可以協助我們分辨哪些才是真正重要的事情。
步驟6:每周反省,改善下周計畫

一周結束時可以探討以下的問題,做為自己的反省,並開始下周的使命檢討與安排:
1.我完成了哪些目標?
2.我遭遇到哪些挑戰?
3.我做過哪些決定?是否將最重要的事情列為當務之急?

重要的事情一定要「找時間」去做,而不是等「有空時」去做。因此,時間管理的目的,並非只是被時鐘控制,因為時鐘代表的是我們的承諾、時間表、目標,這是屬於時間管理的層面;真正該控制的是價值、使命、信念、良知、方向,也代表價值觀與生活方式,如果心中只有時鐘卻沒有方向,恐怕會浪費許多時間卻達不到人生的目標。

(本文出自《經理人月刊》第2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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