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2013

中國環保 任重而道遠

朝日新聞
吉岡桂子

1970年,日本富士施樂曾打出過一則電視廣告:年輕的嬉皮士們手持印有“BEAUTIFUL”的紙、花,在街上徘徊,最後的畫面定格在一句標語——“從迅猛到美麗”。

對於日本來說,那一年召開了“公害國會”,短短一個月內就通過了14項與公害問題有關的法律。環境省前身——環境廳也是在這一年決定設立的。

在“收入倍增”以及“高度成長”的經濟發展時期,日本於1968年成為世界第二經濟大國。但與此同時,水俁病等嚴重的公害病也在日本各地爆發,當時東京等大城市飽受光化學煙霧等污染,這也是在這些地方能產生不隸屬自民黨的“革新首長”的原因之一。環境問題成為了政治上不容忽視的課題。

2012年11月中旬,北京召開十八時大提出了“美麗中國”的口號,這喚醒了筆者以上的記憶。重視環保、節能以及控制二氧化碳排放,中國共產黨呼吁建設一個美麗的國家。與此同時,中國共產黨還設定了2020年實現收入倍增的目標。一般外界認為實現“倍增目標”本身並不是很難,但這個政權還是會繼續被GDP這個衡量經濟規模的指標所束縛。看來習近平體制是旨在兼顧“迅猛”的經濟增長和“美麗”的環境。中國的經濟總量在2010年就已經超過日本,成為世界第二經濟大國。

然而,經濟發展的代價也逐漸凸顯。並不“美麗”的中國在執政者眼中已成為動搖統治的不穩定因素。中國的經濟規模在10年間擴大至4倍左右,但對環境的破壞也日益嚴重。

因土壤、大氣以及水污染等導致的公害病正在不斷擴大。北京《新京報》采訪了一名前環境部官員,並從該前官員處獲知,1996年以後,抗議環境惡化及因此反對工廠建設的集體示威事件的數量正以年均約30%的速度增加。

去年10月末,黨代會前夕,當局實施了特別管制,但浙江寧波還是爆發了當地居民反對擴建PX工廠的游行。7月,在江蘇省啟東縣,反對王子造紙鋪設排水管的游行示威最後演變成暴力騷亂,當地政府大樓遭到襲擊。兩個事件的結果都是以工廠撤建告終。

公害問題,因為對集中在同一區域的受害者們的共通健康和財產產生危害,所以很容易讓人感同身受。相比爭取人權或民主,政府對以環保為由舉行的示威難以阻攔。如果中國能像日本一樣可以進行選舉的話,就會產生讓地方政府迅速革新的政治土壤吧。

可以說,建設“美麗中國”的口號是由共產黨自身提出的,而不是廣告公司。國家主席胡錦濤在11月8日黨代會開幕式的講話中,用單獨一章來強調建設”美麗中國“、“推進環境文明建設”。中共《黨章》修改後,將“環境文明”與經濟、政治、文化及社會等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設定了“五位一體”的政策目標,可見政府對環境的重視程度。

新一屆領導人習近平在11月15日的初次記者見面會上,提出了“美麗環境”、“更好的教育”、“穩定就業”等奮鬥目標。十八大期間,在《人民日報》眾多鮮紅的主標題中,唯獨環境文明的特集專門用綠色來標識,異常醒目。

中國政府還在探討調整對環境相關人事以及組織的安排。歷任環保總局局長、現任國家發改委副主任(負責氣候變化問題)的解振華在黨內序列中排名進入了前200,屬於中央委員。然而5年前他連中央候補委員都算不上,這次可謂跳級晉升。

習近平體制准備重新調整各部委結構,據相關人士透露,中國政府正在考慮統籌水利部、林業局、國土資源部、環保部等部門成立環境資源部。毋庸置疑,中國已將節能和環保列為政策的重點目標。
對此,北京某NGO組織代表半信半疑地說道:“腐敗、貧富分化以及公害等各種問題正在同時爆發。新體制希望在執政期間提出一些美好的口號。為了不讓‘美麗中國’成為一句空話,我們會持續監督並發出正義之聲。”

另一方面,環保部部長周生賢於去年11月12日在黨代會期間的記者會上接受提問,針對如何應對由環境引起的群體性事件時稱:“經濟社會發展到一定程度,會出現一些環境問題,這是規律。當前,中國經濟社會事業已經大為發展,在環境方面正處在敏感時期。”

雖然話語很曖昧,但他繼續說道:“民眾在富裕後理所當然會提出更高的環境要求,權利意識提高導致現在進入了各種運動的多發期。”

另外,周生賢還指出,游行爆發的主要原因是許多建設項目在獲得政府許可前就上馬建設。政府自身有時也無視規章制度擅自開工,地方政府的執政能力也存在問題。

地方政府除了重視地方稅收及就業,還試圖在開發中獲得個人利益。因此相比環境保護,他們更偏向於工廠一方。針對如何采取措施減少突發游行,周生賢則表示應嚴格遵守、活用有關環境的法律,推動信息公開,加強民眾參與政策制定。

據熟悉環境法、並參與環境立法工作的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汪勁介紹,中國現在約有250部法律,其中與環境及資源相關的法律約30部。1978年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圍繞著環境問題的法律整備得到大幅推進,環境評估以及聽證制度也都得以確立。

對於中國政府應對游行的一貫做法,汪勁教授批判道:“政府根據示威是否影響社會穩定來決定應對方法,措施過於簡單、極端。”事前不認真地進行環境評估,也不召開聽證會,出現居民反對示威後,立刻就試圖運用警力強勢壓制。但一旦騷動擴大,政府又會出於維穩考慮,承諾“明白了,停止游行吧,會把工廠關掉的!”。

這樣一來,問題的真正根源、污染環境的危險物質是什麼等,都不加審核地被擱置到一邊,只留下原本就存在的官民對立。這與周生賢部長強調的“嚴格運用法律”還相去甚遠。

汪勁教授認為,造成這一狀況的背景是“共產黨一黨執政(犯錯時)的代價太高”,“我們沒有在野黨。如果存在在野黨,執政黨一旦做錯就會不斷遭到批判,被要求改正。另一方面,執政黨也可以進行反駁並擁有改正的機會。在沒有在野黨的情況下,犯了錯後只能自行糾錯,但這往往是很難做到的。”

目前中國正在討論修改《環境保護法》,這部法律已將近20年沒有修改過,與日本《環境基本法》一樣是闡述環境行政理念的“基本法”。但環境NGO組織以及環境領域的學者批評認為不少方面都在開倒車,例如修改版中寫到“基於經濟、社會發展的計劃,致力於環境保護”,汪教授等人強烈批判道:“這實際上是環境向經濟讓步。”

這樣的提法,似曾耳聞吧。在日本,這也是1970年“公害國會”的爭論焦點之一。當時被批“過於強調經濟優先”,最後刪去了“兼顧生活環境與經濟協調健康發展”的條款。

對於沒有通過選舉表達民意的中國來說,公害問題將何去何從呢?暴力騷亂還會持續出現嗎?亦或是與公害的鬥爭將會成為民主擴大的契機呢?記者將從這兩點出發密切關注鄰國的環境問題。

吉岡桂子,朝日新聞中國總局特派員,1964年生於日本岡山縣,曾在山陽電視台工作,後於1989年進入朝日新聞社。歷任和歌山支部、東京和大阪的經濟記者,後遠赴上海支部以及中國北京總局。擔任東京總部編輯部主任後於2010年10月開始擔任現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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