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2/2015

台灣的南海悖論

黃居正

中國藉填海造陸在南沙群島進行領海擴張,十月二十七日美國以飛彈驅逐艦拉森號逕行穿越,明確表示反對。隔兩日海牙常設仲裁法院裁定,對菲律賓所提付之南海議題仲裁案享有管轄權,無論中國是否出庭,更說明國際法才是解決南海主權爭議最適當的手段。中國所聲稱領土主權只能用政治協商而非司法方式確定的說法,已被文明國家唾棄。

中國對南沙群島海域主張的九段線歷史水域,源自其所繼承之中華民國曾採用的「傳統U形線」。當前規範海域劃界的大法─聯合國一九八二年海洋法公約,並未明文承認此種非海灣形式的歷史水域。即使訴諸習慣國際法,依聯合國秘書處一九六二年研究結論,一國至少必須自相當長時間以來,即主張該水域為內水,且公然、有效、長期繼續不斷行使權力於該水域,更重要的是獲得其他國家之同意,才能取得歷史水域的主權。換言之,就算中國不斷宣稱南海諸島為其固有領土,且積極在渚碧礁與美濟礁填土造塔,只要美國持續以軍艦穿越明確表示反對,中國的主張就立刻破功。

至於號稱南海屬於「中華民國」固有領土與水域的台灣政府,則從未公然宣示「傳統U形線」內水域為歷史水域,也無法提供長時間、繼續不斷在南海行使主權之歷史證據。中華民國所不能參加的舊金山和約與已經失效的日華和約,都沒有明示將南海諸島「歸還」中華民國。何況世界上超過一百七十個國家遵守聯大二七五八號決議,承認中華民國已被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不是國際法主體,無法合法公然、有效且長期繼續不斷行使權力於「傳統U形線」,當然更無權連結一九七一年前中國之統治歷史,取得南海諸島與海域的歷史權利。以上理由說明了何以菲律賓不以中華民國為被告,且常設仲裁法院也無法徵求中華民國的意見。該案雖如同外交部在三十一日所聲明的,「與中華民國完全無涉」,卻是因為中華民國已經不存在了!

不過,台灣雖然不能參加南海仲裁案,卻應支持、承認與接受仲裁之程序與判斷,而不是與中國同聲一氣表示「既不承認,也不接受」。由近年來亞洲國家如柬、泰、馬、星甚至日本開始積極利用國際法院解決領土爭端可知,唯有借助國際法秩序,才能抑制像中國這般在公海上不斷非法擴張主權之行動。外交部聲明錯誤百出,還自甘墮落為流氓國家的圍事小弟,令人不齒。



(作者為國立清華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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