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9/2015

出賣台灣的兩種方式

馬英九語多仇恨,最近猛批李登輝更是違背做人的基本道理。

一九九八年,馬競選台北市長時,是李登輝幫馬背書為「新台灣人」,使馬有機會擺脫外省權貴的包袱,李既是馬的長官也是恩人;在官場上,對老長官、恩人下手如此之重,真是世所罕見。

馬批李的每一句話,都可以迴向到馬身上:馬削弱國防,為中國侵略台灣創造有利條件,這不是「出賣台灣」嗎?總統大選是何等嚴肅大事,卻推出C咖,這不是「羞辱人民」嗎?把自己搞成史上民意最低的總統,這不是「作踐自己」嗎?

其實馬不只「出賣台灣」,陳雲林首度來台時,警察到處搶國旗,馬這種行徑已形同「出賣中華民國」。

馬笨到連鹿茸都搞不清楚,偏偏不肯藏拙,使得全世界都知道台灣有個「bumbler」笨蛋總統,害大家丟臉,馬不只「羞辱人民」而且是羞辱到國外。

馬濫用檢察總長黃世銘的情資,用黑道幫派手段鬥爭王金平,整得王死去活來,搞得黃黯然下台,馬作踐自己,更作踐同志和部屬。

馬罵李賣台,但賣台有兩種,一是「親中賣台」,二是「親日賣台」,表面看是各有道理,其實截然不同。

關鍵在於,日本沒有將飛彈瞄準台灣,沒有將台灣列為假想敵,也沒有說台灣是日本領土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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